幸福新城J4-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2023-04-11 10:40:00
咨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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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1 、项目背景

幸福新城 J4-3 地块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幸福中路 178 号。根据勘测定界图确定本次调查地块面积为 18072 m 2,中心点位坐标为 东经 121.32720 °,北纬 37.56930 °,地块原属权烟台市福泰实业总公司,根据规划调整文件, J4-3 地块 作为商业居住混合用地 进行开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 31 号)、《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发〔 2020 4 号)及《关于印发 < 烟台市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试行) > 的通知》(烟环发 [2020]23 号)等文件的要求,建设用地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

据此,为判断该地块的土壤环境污染状况,202 2 4 月,烟台芝罘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 烟台云沣生态环境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幸福新城 J4-3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范围为幸福新城 J4-3地块勘测定界图中的用地范围,地块面积为 18072 m 2。本次调查 地块不在水源保护区内,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调查阶段,收集到了地块勘界图、 人员访谈、历史影像图 等资料,了解了地块内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主要通过对相关 资料的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进行污染识别、布点采样、样品保存流转、实验室分析,最终形成报告。

2 调查结果

根据地块现场调查和资料整理,调查地块内可能存在污染的区域,地块内布设 13 土壤 采样点(不包括对照点),采集48 土壤 样品检测结果表明,土壤 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 二氯乙烷、 1,2- 二氯乙烷、 1,1- 二氯乙烯、顺 -1,2- 二氯乙烯、反 -1,2- 二氯乙烯、二氯甲烷、 1,2- 二氯丙烷、 1,1,1,2- 四氯乙烷、 1,1,2,2- 四氯乙烷、四氯乙烯、 1,1,1- 三氯乙烷、 1,1,2- 三氯乙烷、三氯乙烯、 1,2,3- 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 1,2- 二氯苯、 1,4- 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 + 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 氯酚、苯并 [a] 蒽、苯并 [a] 芘、苯并 [b] 荧蒽、苯并 [k] 荧蒽、䓛、二苯并 [a,h] 蒽、茚并 [1,2,3-cd] 芘、萘、钒、氰化物、 石油烃 C 10 -C 40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甲醛 氟化物的检出含量均满足本地块选取用地筛选值标准

        调查地块内 共布设6 个地下水采样点(不包括对照点),采集7个地下水样品 不包括质控样品 ,结果表明,地块 监测指标中的肉眼可见物、菌落总数、氨氮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中的 Ⅳ类标准,石油类、甲醛未超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2006 ),其他指标 色、嗅和味、pH 总硬度、 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 硫化物、钠、总大肠菌群亚硝酸盐、硝酸盐、硫酸盐、 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六价铬、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 、二甲苯、苯乙烯、钡、镍、萘、蒽、荧蒽、苯并( b )荧蒽、苯并( a )芘未超过GB/T14848-2017 中的 Ⅳ类标准。

       根据初步采样分析结果,本地块 土壤中污染物浓度低于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第类用地筛选值,认为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即低于可接受水平) 因此,本地块无需开展下一步详细采样分析 ,可按照拟变更土地利用类型进行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