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新城N3-1、N3-2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2023-04-05 10:58:00
咨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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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4

现将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1 、项目背景

幸福新城N3-1 N3-2 地块 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 幸福街道幸福中路185 号, N3-1 地块面积为 24137m 2 ,中心点地理坐标121.32516 °E 37.56577°N N3-2 地块面积为 20945m 2 ,中心点地理坐标121.32671 °E 37.56576°N 根据幸福新城规划文件,幸福新城 N3-1 地块拟规划作为商务居住混合用地, N3-2 地块拟规划作为居住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 31 号)、《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发〔 2020 4 号)及《关于印发 < 烟台市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试行) > 的通知》(烟环发〔 2020 23 号)等文件的要求,建设用地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

据此,为判断该地块的土壤环境污染状况,烟台芝罘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 烟台云沣生态环境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幸福新城N3-1 N3-2地块 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范围为 幸福新城 N3-1 N3-2 地块勘测定界图所示 范围,调查地块总 面积为 45082m 2 本次调查主要通过 收集 的相关资料,以及地块相关 人员提供的产品、原辅材料、生产工艺资料进行关注污染物的识别、布点采样、样品保存流转、实验室分析最终形成报告。

2 调查结果

根据地块现场调查和资料整理,在调查地块内 共布设 21 个土壤采样点(不包括对照点),采集 63 个土壤样品(不包括质控样品) ,检测结果表明,土壤检测点各检测项目的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根据调查 地块水文地质情况以及 地下水流向,在地块内布 6 地下水 采样点(不包括对照点) 采集 6 地下水 样品(不包括质控样品) 测结果表明,地下水检测指标中色度、总硬度、氯化物、硫酸盐超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 )中的Ⅳ类标准, 石油类未超过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其余各检测指标均低于 GB/T14848-2017 中的Ⅳ类标准。

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 经过不确定性分析,本次调查严格把控污染识别、样品采集、运输保存及分析等过程,在当前发展水平下最大限度地降低了不确定性, 因此,无需开展下一步详细采样分析,可按照拟变更土地利用类型进行开发利用

3 、评审过程

2023 2 15 日,烟台芝罘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向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提出评审申请; 2023 2 24 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邀请曹云者等 5 名专家对本报告进行了评审。并出具了专家评审意见,调查方法基本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报告编制较规范,内容较齐全,结论总体可信,报告通过专家评审,但仍需补充修改。会后,编制单位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并于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内填报了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