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牟城中学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2022-08-09 10:22:00
咨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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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90

现将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背景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牟城中学地块位于山东省烟台市开发区古现街道办事处A-17小区,北京南路以北、绍兴路以西,地块面积为49786.7平方米,地块中心点地理坐标为121.168599°E,37.575383°N。据调查,该地块原为农用地,从2010年起闲置。现根据《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及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烟自然资规开条字[2021]第61号),该地块用地性质规划为教育可研用地(中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发〔2020〕4号)及《关于印发<烟台市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烟环发[2020]23号)等文件的要求,土地用途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中小学用地的,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

据此,为判断该地块的土壤环境污染状况,2022年1月,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委托 烟台云沣生态环境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牟城中学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烟台云沣生态环境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立即成立项目组,包括项目负责人鞠雪峰、报告编制人员叶锐、王享远等。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范围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牟城中学地块勘测定界图范围,面积为49786.7m 2。本次调查主要通过收集的相关资料,以及地块相关人员提供的产品、原辅材料、生产工艺资料进行关注污染物的识别、布点采样、样品保存流转、实验室分析,最终形成报告。

二、调查结果

根据现场踏查、人员访谈,结合资料收集,本次调查地块周围1km范围内现状及历史上均无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医药制造、纺织印染、制浆造纸等重污染企业和污水、垃圾、危险废物等各类污染集中处理处置设施等企业,亦无《关于印发2020年<烟台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通知》(烟环函[2020]11号)名单内企业。通过上述章节分析,本次调查地块周边企业对该地块产生环境污染的可能性很小。但考虑到本次调查地块周边确有工业型企业,调查地块西南向加油站与本次调查地块距离较近,为确定调查地块内土壤中可能存在的潜在污染情况,对地块土壤重点关注位置表层土壤进行采样分析,以确认地块是否受到污染影响。根据本次土壤调查采集的土壤样品各检测项目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经过不确定性分析,本次调查严格把控污染识别、样品采集、运输保存及分析等过程,在当前发展水平下最大限度地降低了不确定性,因此,本地块无需开展下一步详细采样分析,可按照拟变更土地利用类型进行开发利用。

三、评审过程

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向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提出评审申请;2022年4月2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邀请三位专家对本报告进行了评审,并出具了专家评审意见,调查方法基本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报告编制较规范,内容较齐全,结论总体可信,报告通过专家评审,但仍需补充修改完善。会后,编制单位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经专家组复核后通过,并于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内填报了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