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德气体(烟台)有限公司 2×65000Nm3/h 空分装置项目验收

2021-05-31 11:40:00
咨询部
原创
2258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林德气体(烟台)有限公司 2 × 65000Nm 3 /h 空分装置项目 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林德气体(烟台)有限公司 2 × 65000Nm 3 /h 空分装置项目  
建设单位: 林德气体(烟台)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 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季家万华烟台工业园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5月31日--2021年6月20日   
联系电话: 1396439028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