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福置业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2021-01-06 11:40:00
云沣环境
原创
3002

现将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1、项目背景

京福置业地块位于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福海路西侧,县府路北侧。本地块原使用权属烟台市福山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城里居委会、邹本章等。现地块使用权属烟台京福置业有限公司。烟台京福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标明,用地性质为居住、商业兼容办公用地,计划建设福海新座住宅楼、商住楼、办公楼及附属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发〔2020〕4号)及《关于印发<烟台市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烟环发〔2020〕23号)等文件的要求,建设用地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

据此,为判断该地块的土壤环境污染状况,2020年7月,烟台京福置业有限公司委托 烟台云沣生态环境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京福置业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范围为京福置业地块占地范围,地块由南北两部分相连组成,北部分面积为7490m 2 ,南部分面积为9411.47m 2 ,总面积为16901.47m 2 。目前地块内设施已全部拆除,地块地面硬化破损。项目不在水源保护区内,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调查阶段,收集到了厂区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简表、地勘报告等资料,了解了该地块生产工艺、产品、原辅料等,本次调查主要通过收集的相关资料,以及地块相关人员提供的产品、原辅材料、生产工艺资料进行关注污染物的识别、布点采样、样品保存流转、实验室分析,最终形成报告。

2、调查结果

根据地块现场调查和资料整理,调查地块可能存在污染的区域,共8个采样点(不包括对照点),24个样品,检测结果表明,本地块土壤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石油烃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根据项目地块水文地质情况、地下水流向以及疑似污染源分布位置,在地块内布设3个采样点(不包括对照点),采集3个样品,检测结果表明,地块地下水检测点总硬度、耗氧量、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存在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现象,色、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氨氮、硫化物、钠、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六价铬、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二甲苯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pH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考虑地块内及周边地块生活污水排放较多,可能是由于周边居民区生活污水的排放及地块西侧水渠污水的渗漏,导致地下水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超标。总硬度超标原因可能是生活污水中很多酸、碱、盐类等物质被带进土壤层,经过化合分解、离子交换与粒子效应等化学作用,把土壤中的钙镁物质溶解或置换出来,造成地下水硬度升高。耗氧量超标可能是由于水中过多微生物消耗所致。本地块生产经营活动对地下水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可不开展详细调查。

3、评审过程

2020年9月29日,烟台京福置业有限公司向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提出评审申请;2020年11月12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邀请刘骁勇等3名专家对本报告进行了评审。并出具了专家评审意见,调查方法基本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报告编制较规范,内容较齐全,结论总体可信,报告通过专家评审,但仍需补充修改完善。会后,编制单位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经专家组复核后通过,并于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内填报了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