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印发通知 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助推重大项目建设

2020-04-13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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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的指导意见》等有关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助推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印发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助推重大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具体工作措施,并就贯彻落实好相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 各级生态环境(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换位思考、主动服务、有求必应、无事无需不扰、结果评价”服务理念,持续推进环评审批提质增效,放出活力、管出公平、服出便利,努力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

《通知》要求,要优化审批流程。 各级生态环境(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要依托山东“一网通办”总门户,全面实现事项受理、审查、决定、咨询等全流程在线办理。改革机关内部办事流程,减少决策层级和环节,加强业务、信息、流程整合,全面推行科(处)室“并联”“限时”审批,一口对外、限时办结、一次办好。涉及多部门的事项,要强化政策协同,实行并联审批。

《通知》强调,要加强沟通协作。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与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要完善沟通协作机制,厘清职责边界,完善审管互动机制,实现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无缝衔接,确保监管责任无盲区、不交叉。生态环境部门要充分发挥业务优势,定期推送相关政策文件,为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提供政策咨询,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各项工作。

《通知》要求,要确保政策落实。 各市要及时修订相关政策文件,研究出台配套落实办法,注重典型引领,积极总结推广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案例。

《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助推重大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明确了十大工作措施,并就贯彻落实好相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要推进环评审批提质增效,加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简政放权力度,实现竣工环保设施“最多验一次”,破解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足难题,提升环评技术服务水平。 要全力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完善服务重大项目落地机制,全面建立服务企业会商机制。 要强化空间管控宏观引导,着力推进“三线一单”科学编制及成果应用,深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 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审批服务,积极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环评应急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