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山东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考核结果

2020-04-01 15:10:00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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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44号,以下简称《生态文明奖补实施方案》)中的《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依据2019年第一、二、三、四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测算得出2019年全年环境空气质量补偿资金额度为-8620万元,其中,一、二、三、四季度生态补偿资金分别为-14346万元、786万元、-8076万元、4016万元,一次性奖励资金9000万元。济南、青岛等12市需向省级财政缴纳赔偿资金共计12376万元,东营、烟台、威海、滨州4市获得补偿资金共计3756万元。各市详细情况见下表:


2019 年度资金(万元)



合计

-8620


济南

-1256


青岛

-1840


淄博

-1384


枣庄

-702


东营

194


烟台

1500


潍坊

-972


济宁

-1528


泰安

-1402


威海

1500


日照

-1776


临沂

-1278


德州

-38


聊城

-92


滨州

562


菏泽

-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