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大附中南校区(小学部)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2022-08-08 13: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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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1、 项目背景

烟大附中南校区(小学部) 地块 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莱山经济开发区山海南路以东、荣乌高速以北, 地块面积为 14704.0m 2 ,中心点地理坐标121.39652 ° E 37.43325 ° N 本地块历史上为华夏建筑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村民自建房以及果园,现土地利用性质变更为中小学用地

根据烟台市规划局规划条件通知书(烟规(莱)条字 [2018] 06 号),该地块拟规划作为中小学用地( A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壤污染防治法》及《关于印发< 烟台市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试行) > 的通知》(烟环发 [2020]23 号)等文件的要求, 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形成调查 报告。

据此,为判断该地块的土壤环境污染状况,烟台市莱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委托 烟台云沣生态环境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烟大附中南校区(小学部)地块 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调查地块及其周围环境进行了实地勘查、人员访谈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核实与分析工作, 最终形成本次调查 报告,以期为 后期该地块的 开发建设提供依据

2、调查结论

一、本次 调查地块上主要为华夏建筑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村民自建房以及果园 ,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等企业。地块内 华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无生产活动,不进行化工原料仓储及销售;果园主要种植樱桃树,涉及到的农药为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毒性较低,且未使用六六六、滴滴涕等毒害性较大的农药,因此地块内活动对调查地块影响很小。

二、 根据现场踏查、人员访谈,结合资料收集,本次调查地块周围1km 范围内现状及历史上均无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加工、化工、医药、焦化、制革、电镀、危险废物经营、固体废物填埋等行业 ,亦无《关于印发2020 < 烟台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 > 的通知》(烟环函 [2020]11 号)名单内企业。

三、 通过资料收集 与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本次调查 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中小学建设用地 要求,可不 开展后续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3、 评审过程

20 22 7 15 日,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 山东省第三地质矿产勘察院 视频会议 形式组织召开了 烟大附中南校区(小学部) 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以下简称 报告 专家评审会 邀请林星杰、甘信宏、张秀丽3  位专家对本报告进行了评审,并出具了专家评审意见。认为本报告工作程序及调查方法基本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报告编制较规范,内容较齐全,结论总体可信,报告通过专家评审,但仍需补充修改完善。会后,编制单位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经专家组复核后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