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装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 2024-06-24
- 咨询部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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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拟建于烟台市 蓬莱经济开发区振兴路 81 号,烟台市鋆鼎实业有限公司租赁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现有厂房,购置和安装生产所需设备进行项目建设。规划用地为工业用地。
烟台市鋆鼎实业有限公司具备成熟的海上及陆上风力发电塔架、海上风力发电大型基础部件装备等产品的专业化制造能力,为适应时代的发展趋势,项目单位决定成立风电制造中心,利用大金重工企业的空闲车间和已经具备和储备的技术基础,购置和安装生产国内外先进生产所需设备进行生产制造。项目建成后,将达到年新增制造海上风电浮式基础产品、海上风电导管架产品海上风电升压站产品、海外市场高端海上风电单桩产品、国内海上风电单桩等产品 20 万吨的生产能力,在满足国内市场需求,为企业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的同时,增加国家及地方的税收收入拉动就业,带动当地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当地区域的经济发展该项目已经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 2 4 09-370684-0 7 -0 2 - 361082 。
(一)该项目委托 烟台云沣生态环境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目前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4 号)要求,发布第二次公示信息。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本链接网址:
https://pan.baidu.com/s/1sQDjlrSdrft4YSGtbRheVw?pwd=7731
提取码: 7731
另外公众还可以在公司 门卫处查阅纸质报告书
(二)调查对象主要是直接受到影响的人或直接受到影响的单位团体,主要为建设项目周边的固定居住人群、工作人员等。
(三)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网址: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以寄信、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
(五)建设单位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电话: | 0535-66658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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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535-6665866转825 |
Email: | yunfeng@shandongyf.com |
网址: | www.shandongyf.com |
地址: | 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江路131号普晟大厦11-13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