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建设项目(一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2022-06-08 09:10:00
- 咨询部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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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背景
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建设项目(一期)地块 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莱山 区莱山 街道办事处莱源路以东、沟莱线南侧, 地块面积为 106669.0m 2 ,中心点地理坐标为 121.40440 ° E , 37.39761 ° N 。本地块历史上为商铺、村民自住房、烟台包美尔瓶盖设备有限公司等以及农田 ,现土地利用性质变更为教育科研用地中的高等院校用地( A31 ) 。
根据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 370613202110010 号),该地块拟规划作为高等院校用地( A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壤污染防治法》、 《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发〔2020 〕 4 号)及《关于印发 < 烟台市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试行) > 的通知》(烟环发 [2020]23 号)等文件的要求, 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形成调查 报告。
据此,为判断该地块的土壤环境污染状况,烟台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委托 烟台云沣生态环境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对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建设项目(一期)地块 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调查地块及其周围环境进行了实地勘查、人员访谈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核实与分析工作, 最终形成本次调查 报告。
2、调查结论
一、本次 调查地块上主要为农田、商铺、仓库、住户及烟台包美尔瓶盖设备有限公司,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等企业。商铺、仓库及住户无生产活动,不进行化工原料仓储及销售;烟台包美尔瓶盖设备有限公司生产时间短,无生产废气废水产生,目前已停产;农田主要种植果树、粮食与蔬菜,涉及到的农药为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毒性较低,且未使用六六六、滴滴涕等毒害性较大的农药,因此地块内活动对调查地块影响很小。
二、 根据现场踏查、人员访谈,结合资料收集,本次调查地块周围1km 范围内现状及历史上均无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加工、化工、医药、焦化、制革、电镀、危险废物经营、固体废物填埋等行业 ,亦无《关于印发2020 年 < 烟台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 > 的通知》(烟环函 [2020]11 号)名单内企业。
三、调查地块内的土壤现场快速筛查结果显示,各重金属指标速测值均低于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PID 快速检测结果处于较低水平,快筛结果 与对照点相比 无显著差距。
四、 通过资料收集 与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本次调查 认为本 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建设用地 要求,可不 开展后续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3、 评审过程
20 22 年 6 月 2 日, 受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 、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 , 山东省第三地质矿产勘察院 以 视频会议 形式组织召开了 《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建设项目(一期) 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以下简称 “ 报告 ” ) 专家评审会 , 邀请林星杰、王晓东、马吉刚3 位专家对本报告进行了评审,并出具了专家评审意见。认为本报告工作程序及调查方法基本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报告编制较规范,内容较齐全,结论总体可信,报告通过专家评审,但仍需补充修改完善。会后,编制单位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经专家组复核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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