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龙城F区东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 2021-09-17 21:30:00
- 咨询部 原创
- 2608
现将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1 、项目背景
山水龙城F 区东区地块位于 塔山南路以南、山水龙城小区东侧、区公安技术用房西北侧, 占地 18994.2m 2 。地块原为农用地, 现将本地块作为 居住用地 进行开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 〕 31 号)、《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发〔 2020 〕 4 号)及《关于印发 < 烟台市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试行) > 的通知》(烟环发 [2020]23 号)等文件的要求,建设用地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
据此,为判断该地块的土壤环境污染状况,202 1 年 8 月,烟台天安置业有限公司 委托 烟台云沣生态环境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 山水龙城F 区东区地块 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范围为 山水龙城F 区东区地块用 地范围,面积为 18994.2m 2 。 项目不在水源保护区内,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 调查阶段,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对山水龙城 F 区东区地块及其周边地块进行了详细分析和污染识别 ,最终形成调查报 告 。
2 、 调查结果
结合 地块历史用地情况、人员访谈、现场踏勘以及现场 快速检测数据分析, 认为本次调查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 HJ 25.1-2019 )中的工作程序,该 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可 不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 。
3 、评审过程
2021 年 8 月 19 日,烟台天安置业有限公司 向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提出评审申请; 2021 年 9 月 2 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邀请张大磊等 3 名专家对本报告进行了评审。并出具了专家评审意见,认为本报告工作程序及调查方法基本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报告编制较规范,内容较全面,调查结论总体可信,报告通过审查,但需修改。会后,编制单位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经专家组复核后通过,并于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内填报了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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