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牟平区垃圾综合处理有限公司螯合固化后飞灰暂存库项目
- 2020-12-31
- 云沣环境 原创
- 3029
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682 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 号),现将“烟台市牟平区垃圾综合处理有限公司螯合固化后飞灰暂存库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烟台市牟平区垃圾综合处理有限公司螯合固化后飞灰暂存库项目
地点:牟平区高陵镇玉河庄村南,牟乳公路东冷库院内
建设单位:烟台市牟平区垃圾综合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
烟台市垃圾综合处理有限公司的填埋场已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为处置烟台市牟平区垃圾综合处理有限公司固化后的焚烧飞灰,保证烟台市牟平区垃圾综合处理有限公司发电项目的正常运行,烟台市牟平区垃圾综合处理有限公司在牟平区高陵镇玉河庄村南,牟乳公路东冷库院内租赁一座已建成1500平方米的库房,改建为固化后的焚烧飞灰的临时暂存场,用于贮存、周转焚烧烟气净化布袋除尘器除下来的飞灰和烟气净化塔体下部出灰及烟气初步沉降和塔体事故排灰及从布袋除尘器下螺旋输送机出来的外排灰,待烟台市牟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场填埋区建成后,由烟台市牟平区垃圾综合处理有限公司委托烟台天远运输有限公司将固化后的焚烧飞灰转运至填埋场进行填埋。
企业投资建设“螯合固化后飞灰暂存库项目”,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65天。本次验收项目于2020年11月开工建设,2020年12月建成,设计堆存量4900吨(3500吨包),建设期间无投诉。项目实际占地面积1500m 2 ,劳动定员2人。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该项目于2020年12月完成验收报告编制工作,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2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琳
联系电话:1995351872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电话: | 0535-66658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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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535-6665866转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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