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拔采样管 拉低时均值,在线监控数据造假案被破!4名涉案人员被刑拘!

2020-06-17
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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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近日联合瑞安市公安局破获一起 大气重点排污单位干扰自动监控设备、排放氮氧化物的污染环境刑事案件,4名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悉,这也是温州查获的首起涉气重点排污单位篡改在线监控数据污染环境犯罪案件。

       有人在废气自动监控分析仪上动手脚

       2020年3月底,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在对污染源视频监控巡检时发现,被列入温州市大气重点排污单位的某印染园区公司的监控站房内,晚间多次有工人在废气自动监控分析仪后面伸手操作。

       可疑操作引起了瑞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的警觉,立即根据视频中工人操作仪器的时间点,调阅浙江省在线监控平台自动监控数据,发现这家公司的氮氧化物在线监控监测数据时均值都达标, 但是查看每小时的分均值,氮氧化物总会有20分钟左右的超标,但随着监控视频中工人在废气自动监控分析仪背后的一番操作后,氮氧化物监测数据的分钟值立刻大幅度下降,同时监测数据中的氧含量升到21%,从而实现了氮氧化物自动监测数据时均值达标。

       根据监控视频和监测数据,执法人员初步判断这家公司存在通过干扰废气自动监控设备,实现篡改氮氧化物自动监测数据的犯罪违法行为。

       瑞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立即将这一线索向瑞安分局汇报。

       经过半个月时间的加班加点工作,瑞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从每天1200多组分均值数据和海量的视频监控图像中,彻底掌握了这家公司篡改氮氧化物自动监测数据的规律和3名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的信息,并向瑞安市公安局通报了相关线索情况,提前邀请公安机关介入,联合制定行动方案。

       4月10日上午8时30分,“收网”时机已经成熟,瑞安分局启动环保、公安联合办案机制,开始行动。

       行动分为两个小组,一组由瑞安分局领导带领部分执法人员坐镇分局监控指挥中心,进行信息调度和后援支撑;另一组由执法人员身着便衣在公司园区外蹲守,准备抓现行。

       当日14时30分左右,蹲守执法人员接到指挥中心指令:“数据异常,疑似工人对仪器进行非法操作,立刻行动。”

       执法人员立即冲入公司监控站房,现场控制住了工人郭某,并固定好相关证据。随后进一步控制住了公司项目经理孙某和白某两名嫌疑人。除嫌疑人汪某因上夜班未到案外,“收网”行动顺利结束。

       脱硝设施老化,氮氧化物无法稳定达标排放

       在监控视频、数据以及警方的强大心理攻势下,孙某、郭某和白某三名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原来,孙某、郭某和白某为瑞安市大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其中孙某为项目经理。瑞安市大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BOT形式承包了这家公司集中供热项目的建设运营。但因脱硝设施老化和管理不规范,氮氧化物无法稳定达标排放。

       为逃避监管,从2020年3月下旬开始,郭某、汪某和白某等人就以拔插废气自动监控分析仪背后的采样管方式,通过抽取空气做样,来拉低氮氧化物自动监控数据的时均值,造成氮氧化物监测时均值达标的假象。

       作为项目经理的孙某, 在明知道废气无法稳定达标排放的情况下,纵容和指使工人对废气自动监控分析仪进行拔插采样管操作,因此构成了污染环境罪。

       随后,最后一名嫌疑人汪某也被公安机关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据了解,瑞安市目前共有49家企业安装了59套在线监控系统,基本覆盖了各重污染行业,逐步实现了对企业的科学监管。

       但近年来,为减少成本支出,仍有部分企业通过偷偷篡改、伪造在线监控数据等方式逃避监管,超标排放污染物。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实施的《环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七款明确规定, 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并构成污染环境罪。 瑞安市大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4名犯罪嫌疑人,在明知道氮氧化物无法达标排放的情况下,通过干扰监控设备,进行数据篡改,造成监控数据时均值达标的假象,已触犯了相关规定,构成了污染环境罪。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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